关于提交2019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12-05
阅读次数: 次
按照《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内审内巡制度实施细则》要求,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提交2019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。
一、报告内容
1.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情况
2.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
3.对课堂教学,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阵地管理情况
4.对公开出版物、宣传标语、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、官方微博等宣传阵地管理情况
5.及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情况
二、提交要求
1.以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提交,机关党委各下属党支部不需要提交
2.只提交材料纸质版,由党委书记签字,盖党委公章
3.12月23日前将材料交至党委宣传部(东区办公楼210室)
党委宣传部
2019年12月5日